律师解析:若有人在借贷过程中未能按照事先约定偿还贷款本金,则借款人有权依据我国颁布实施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中的第五百七十七条与第五百七十九条规定,坚决主张债务人再次履行还款责任,具体表现为偿还未结清的债务金额。 若债务人拒绝履行该义务,借款人便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,请求法院判决债务人支付拖欠的借款以及可能产生的利息、违约金等经济损失。 倘若债务人仍然拒绝支付,借款人还可申请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,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并实现债权的最终实现。 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,应当承担继续履行、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。 |